我校与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签订校检合作协议


4月18日,学校与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双方合作共建签约仪式暨教育实践基地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的揭牌仪式在市检察院举行。学校党委书记张连春,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河北北方学院监察专员张彪出席。学校党政办、纪检委、科研处、教务处、医学部、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家口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凤青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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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我校党委书记张连春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明分别致辞,校检双方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书》,举行“教育实践基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客座教授聘任仪式。我校张国徽、贾巨才等12名教授被市检察院聘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市检察院田永祯、刘英等12名检察官被聘为我校客座教授。

张书记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建设发展情况,强调学校将以这次校检合作共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深化合作关系,创新合作模式,促进学校教育与检察实务的良性互动,为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检察制度提供智力支持;为学校廉洁文化、法治校园建设和转型发展注入强大动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明致辞中指出,开展检校合作共建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生动实践,是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加强法治教育、深化检察理论研究,促进法治教育和司法实践融合互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校检合作是提高我校廉洁文化、法治校园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提升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校检双方通过共建教育实践基地和研究平台,互聘客座教授、咨询专家,联合开展课题调研和学术交流,将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双赢,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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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书记张连春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明代表校检双方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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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书记张连春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明,共同为“河北北方学院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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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河北北方学院监察专员张彪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英共同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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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明为新聘任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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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书记张连春为新聘任的客座教授颁发聘书